一、复试原则
1. 实行差额复试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计划录取博士生26名左右,已录取免试直博生3人,计划录取普通招考博士生、秋季硕博连读生23名左右,复试差额比例控制在1:1.5左右。
2.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学科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成绩需合格以上。本次为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复试,已参加并通过复试的免试推荐生和春季硕博连读生本次不再进行复试,秋季硕博连读生复试另行通知。
二、基本要求
1. 复试前通过博士生报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
①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③国内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和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书(下载附件);(学籍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上获得);
④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⑤在读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对现役军人除审查以上相关材料外,还将审查所在军队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2. 专业基础课考试
专业基础课考试将整合在复试中。未通过学院“申请-考核”制专业基础课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增加专业基础课考核。(已经通过申请考核制初审免试的,无需进行专业基础课考试。)
复试专家组对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单独评分,要求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不低于60分。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采用所有专家打分的平均分,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以上合格。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未通过专业基础课免试的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
(三)复试包括以下部分:
(1) 个人PPT展示(8分钟)
(2) 专业基础课考试(未通过专业基础课免试的考生,10分钟)
(3) 专业英语考核
(4) 专业综合知识考核
(5)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诚信复试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复试过程中,须保持网络通畅,全程不得关闭摄像头和话筒,诚信回答各环节专家提问,不以任何形式作弊。
四、具体安排
1.准备工作
时间:2022年1月3日前
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以“钉钉”作为面试平台。请考生按照附件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检查设备可用性。
2.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1月5日中午12:00前
所有进复试的考生须在 “钉钉”中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或照片,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线签署《诚信视频复试承诺书》。
3.个人展示PPT提交
时间:2022年1月6日中午12:00前
所有考生需将个人展示PPT定稿发送至[email protected]。PPT和邮件请均命名为“报考学科-考生姓名-个人陈述PPT”。
4.复试分组和视频复试顺序确定
时间:2022年1月6日
将通过随机的方式确定考生分组和视频复试顺序。
2022年1月6日在各个复试小组中公布视频复试当天钉钉线上报到时间。
5.视频复试
时间:2022年1月7日
请考生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公布的线上报到时间登录钉钉,向复试小组秘书报到。
A.准备环节:
(1)测试设备,确保设备工作正常;
(2)请耐心等待复试组秘书发起视频连线;
(3) 考生拉入准备好的辅机位账号,并调整辅机位至合适的监测位置,从考生背面拍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第一台设备的全部屏幕出现在视频画面中,辅机位开启静音状态并关闭设备的扬声器;
(4)配合进行环境检查,确保面试在安静、独立空间中进行;
(5)再次进行身份验证,检查身份证、准考证与本人是否相符;
(6)所有检查程序完成后,保持视频的连接状态,等待进入面试。
B.复试环节:
(1) 学生个人陈述:考生本人通过自己的主机位共享屏幕播放ppt自行陈述。
(2) 专业基础课考试(未通过专业基础课免试的考生,10分钟)
(3) 专业英语考核
(4) 专业综合知识考核
(5)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其他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自行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2022年5月1日至31日间将体检表寄送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组团D453(生工食品学院研究生科)收,联系人:程老师,0571-88982192。请用EMS或顺丰邮寄。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录取条件
(一)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复试录取工作,录取条件如下: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专业基础课成绩符合学院(学科)的复试要求。
3. 经学院(学科)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学院(学科)根据考生综合测评情况和招生指标择优录取。
5. 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以上1-4条件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21〕1号)文件相关要求和招生指标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误的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同意后学校再行公示。
(三)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及政审,政审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的各项考核成绩仅对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有效。未参加相关学院规定时间招生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2022年有效,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附件1:复试名单(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附件2: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书
附件3:视频复试考生须知(双机位)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