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现将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岑海燕
副组长:王一清
成员(姓氏笔画序):王俊、冯水娟、刘鹰、李金林、刘东红、陈卫、陈启和、泮进明、裘正军
申诉联系人:程 萌
联系电话:0571-88982192
二、复试原则1. 实行差额复试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农业工程一级学科计划录取博士生31名左右,已录取免试直博生10人,春季硕博连读生3人,计划录取普通招考博士生、秋季硕博连读生18名左右,复试差额比例控制在1:1.5左右。
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计划录取博士生26名左右,已录取免试直博生3人,计划录取普通招考博士生、秋季硕博连读生23名左右,复试差额比例控制在1:1.5左右。
2.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学科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成绩需合格以上。已参加并通过复试的免试推荐生不再进行复试。
三、基本要求
1. 复试前通过学院(学科)博士生报考资格审查。
普通招考博士生资格审查材料:
①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③国内应届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和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书(下载附件);(学籍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上获得);
④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⑤在读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对现役军人除审查以上相关材料外,还将审查所在军队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所有进复试的考生须在 “钉钉”中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或照片,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线签署《诚信视频复试承诺书》。
2. 专业基础课考试
专业基础课考试将整合在综合面试中。未通过学院“申请-考核”制专业基础课免试的普通招考博士考生,需在综合面试中增加专业基础课考核。(已经通过申请考核制初审免试的,无需进行专业基础课考试。)
面试专家组对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单独评分,要求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不低于60分。
四、复试形式和内容
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聚集,统筹考虑浙江省疫情形势及学校安全管控措施,我们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考生的安全。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以“浙大钉”(钉钉)作为面试平台。请考生按照附件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采用所有专家打分的平均分,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以上合格。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未通过专业基础课免试的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
(三)综合面试包括以下部分:
(1) 个人PPT展示(8分钟)
(2) 专业基础课考试(未通过专业基础课免试的考生,10分钟)
(3) 专业英语考核
(4) 专业综合知识考核
(5)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自行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于2022年5月1日至31日之间将体检表寄送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组团D453(生工食品学院研究生科)收,联系人:程老师,0571-88982192。请用EMS或顺丰邮寄。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录取条件
(一)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复试录取工作,录取条件如下: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专业基础课成绩符合学院(学科)的复试要求。
3. 经学院(学科)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学院(学科)根据考生综合测评情况和招生指标择优录取。
5. 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以上1-4条件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21〕1号)文件相关要求和招生指标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误的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同意后学校再行公示。
(三)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及政审,政审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的各项考核成绩仅对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有效。未参加相关学院规定时间招生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2022年有效,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28日前,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2022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上网公布并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2022年1月6日-13日(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各一级学科进行普博生复试,确定普博拟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
2022年5月31日前,各一级学科完成秋季硕博连读生复试,确定秋季硕博连读生拟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
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秋季博士生拟录取工作,向研究生院招生处上报拟录取名单;
2022年7月10日前,完成定向考生签订协议书和全体拟录取考生的调档政审工作;
2022年7月中旬,公示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附件1: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
附件2:视频复试考生须知(双机位)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