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工食品学院2021年秋季博士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编辑:chengm 时间:2021年04月21日 访问次数:2104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现将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何勇 李金林

副组长:刘东红 费兰兰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王俊 冯水娟 陈启和 陈卫 泮进明 徐惠荣 裘正军

申诉联系人:程萌

联系电话:0571-88982192

2. 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和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分别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实行集体负责制,由学科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其中须有1名为党务工作者或研究生德育导师,并设主任1名。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复试考核办法、工作流程,组织复试考核工作。

二、招生计划

实行差额复试。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含机械类别农业工程领域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计划录取博士生25名左右,已录取免试直博生和春季硕博连读生15人,计划录取“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硕博连读生(秋季)10名左右,复试差额比例控制在1:1.5左右。

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含生物与医药类别食品工程领域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计划录取博士生23名左右,已录取免试直博生和春季硕博连读生8人,计划录取“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硕博连读生(秋季)15名左右,复试差额比例控制在1:1.5左右。

三、复试基本要求

1. 申领健康码、签署承诺书

所有考生须通过支付宝完成浙江“健康码”(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的申领。

考生下载并打印签署《浙江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见附件1,含近14天行程轨迹说明),并将承诺书的清晰扫描件、健康码截图合成一个pdf文档,于2021年5月5日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及扫描件均以“报考专业+姓名+健康码承诺书”命名。

2.申请材料符合学校及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通过学校及学院的材料审核。考生复试前应通过资格审查。

考生本人持以下证件(均需为原件)参加资格审查:

(1)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浙江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在线认证报告,如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应届硕士毕业生: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上获得的在线学籍认证报告以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书(见附件2);

(4)在读博士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现役军人:除审查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审查所在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上述需核验的证件(准考证、承诺书、保证书除外)均需再准备一份复印件,资格审查时上交留档。

时间:2021年5月10日13:30-14:00

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组团D416

3.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材料审核情况,按照差额复试原则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初审通过并已达到科研成果要求的申请人可直接进入复试;初审通过但未达到科研成果要求的申请人:学院将参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要求组织专业基础课笔试。专业基础课考试不通过(低于60分)者取消复试资格。

已参加并通过复试的免试推荐生和春季硕博连读生本次不再进行复试。

4. 专业基础课考试

报考农业工程和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博士生考生(已通过学院“申请-考核”制专业基础课免试的除外)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线下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学科/专业类别

专业基础课

时间

地点

农业工程/机械

工程数学

510

14:00-17:00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D416

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与医药

生物化学

510

14:00-17:00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D416

通过资格初审且仍需参加专业基础课考试考生的最低复试要求:专业基础课成绩不低于60分。

四、复试形式及内容

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2021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在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实行线下复试。

(1)复试采取以综合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通过抽签确定复试顺序。复试内容包括个人PPT展示(3-5分钟),专业英语考核和所在专业的综合知识考核。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采用所有专家打分的平均分,总分100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

五、体检

考生被本院拟录取后请自行去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5月31日前寄我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六、录取

(一)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复试录取工作,录取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课成绩符合学院(学科)的复试要求。

3.经学院(学科)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院(学科)根据考生综合测评情况和招生指标择优录取。

5.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以上1-5条件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和招生指标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误的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同意后学校再行公示。

(三)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及政审,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的各项考核成绩仅对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有效。未参加相关学院规定时间招生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2021年有效,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时间安排

4月21日前,制定《生工食品学院2021年秋季博士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处,经审核同意后上网公布;

5月10-11日,各一级学科进行复试;

5月20日前,完成拟录取名单学院公示,向研究生院招生处上报拟录取名单;

5月31日前,完成定向考生签订协议书和全体拟录取考生的调档政审工作;

6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附件1:浙江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

附件2: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书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