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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设施农业装备与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2016年度)

编辑:ymtang 时间:2016年05月03日 访问次数:3558

 

农业部设施农业装备与信息化重点实验室依托农业部设施农业工程农业信息技术学科群,围绕我国现代农业的生产实际需求和设施农业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重点开展设施农业智能装备与信息化领域的应用基础、共性与区域关键技术研究,促进设施农业产业转型与升级。为提升学科群之间的交流合作,特设立本开放课题基金。

一、基金资助的主要研究领域: 

农业部设施农业装备与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本年度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包括:(1)设施农业建筑工程与生产装备;(2)设施农业信息和物联网技术与装备;(3)设施农业生物-环境智能调控技术与装备;(4)设施农业产品检测、追溯技术与装备。

 二、申请程序和注意事项: 

  1. 申请人根据上述研究领域(本指南第一条)填写农业部设施农业装备与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纸制版一式肆份(其中至少一份是原件),电子版传至([email protected],咨询电话:0571-88982491 ,邮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大楼D745  叶章颖 收,邮编:310058

  2. 开放基金课题2016上半年申请截止日期630 

  3. 实验室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每年一般资助3个课题,开放基金资助每个课题5万元左右,另外合作教授根据自己的项目研究状况,给与一定的科研资助。

  4. 每项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期限为1-2年。要求按时提交研究计划、研究进展、结题总结等,并至少发表1篇和课题相关的SCI/EI收录论文 

  5. “农业部设施农业装备与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可从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院网上直接下载。 

  6. 获准课题名单将于715前在网上公布,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三、资助对象: 

  在上述开放领域有研究基础、具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国内外科研、教学以及技术人员,农业部设施农业工程农业信息技术学科群内的重点实验室及其基地成员将优先考虑。开放基金鼓励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来室从事短期研究工作,通过利用我室大型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等进行合作研究。也可以与浙江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相结合,该项目具体请咨询浙江大学人事处(0571-88981879)。

  四、管理办法: 

  1、开放基金课题的立项、遴选和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合理、民主的原则,执行回避和保密的有关规定,接受科技界和社会的监督。主要资助外单位课题申请者。 

  2、开放基金课题申请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后,课题即列入我室的研究计划。开放基金课题的评定结果由实验室主任签发,由实验室办公室通知所有申请者。获得资助的申请者,接到通知后,应向本实验室提交课题实施计划。在执行期间申请者即成为客座研究人员,利用课题基金按照计划来我室开展研究工作。 

  3、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期限一般1-2年,从获得批准的日期起开始执行。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项目可以考虑申请课题延续,本实验室优先给予资助。 

  4、开放基金课题实施过程中,一般不允许随意更改原定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如有变动,必须由申请人在课题研究期限的一年前提出申请,报实验室主任审批。 

  5、在开放基金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每年提交一次课题进展报告,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报告审查后提出评审意见。开放课题研究期满,必须在3个月内提交结题报告,并附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和正式发表的论文。 

  6、开放基金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报销制不外拨,主要使用范围包括在本实验室开展的研究实验费,客座研究人员来室工作的差旅费,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资料费和学术活动费、论文版面费等。 

7、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和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共享。开放基金课题资助的论文发表、专著出版和奖励申报等都应标注农业部设施农业装备与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资助  “supported by the Key Laboratory of Equipment and Informatization in Environment Controlled Agricultur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P.R. China” 

 

附 件:农业部设施农业装备与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