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好研究生招生改革,确保推免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规范招生管理全过程,充分保障招生选拔的科学、公平与公开,切实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我院2016年接收免试研究生的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管理
1.为积极稳妥地做好今年我院推荐免试生的接收工作,学院经研究决定成立生工食品学院2016年推免生复试和接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叶兴乾
副组长:陈素珊
成 员:朱松明 楼锡锦 应义斌 何 勇 蒋焕煜 王 俊 罗自生
郑晓冬 冯水娟
联系人:冯水娟
联系电话:0571-88982192
2.以一级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和农业工程学科)为单位分别组成两个复试专家小组,每小组不少于5位评审专家(其中具有本专业教授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系)的教师担任。同一学科的复试小组面试方式、复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均保证统一。
二、申请条件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所接收的学生均须获得母校推荐资格,对未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所进行的预录取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
考生报考我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全国重点院校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同学还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原则上CET6≥480分),或TOEFL(总分80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6.0及以上)或新GRE230分及以上。
三、复试
1.复试对象
获得母校推荐资格;已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申请并经我院同意复试者。
2. 复试要求
各学科在复试中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即重点突出考核申请者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全面深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以面试为主。
四、工作进程安排
1. 9月15日之前,外校提前申请复试者登录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http://grs.zju.edu.cn/ssszs/nocontrol/student/studentMss.htm)并将申请材料寄达浙江大学生工食品学院研究生科,详见生工食品学院招生网: http://www.caefs.zju.edu.cn/chinese/redir.php?catalog_id=1468&object_id=44010
2. 9月15-16日,审核外校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各学科确定外校申请者复试名单。学院确定各学科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小组成员等,并通过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发布复试通知。
3.9月18-20日,完成校内推免生的复试接收工作。
4.9月20日,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注册、网上支付功能开通。
5.9月20日-23日,完成校外申请者复试接收工作(具体请关注我院网上招生通知),
6. 9月28日,推免生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网上支付报名费、填报报考志愿。(根据复试情况及时发出待录取通知,最后录取结果以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点击确认“待录取”为准)。
7. 10月25日前,学院将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处。
8. 10月30日前,研究生招生处将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送“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9. 11月初,学校研究生招生处网上公开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五、其他
1. 申请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4. 推免生的最后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学院(系)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浙江大学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