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关于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工作实施细则

编辑:luhp 时间:2018年09月14日 访问次数:8458

为配合做好研究生招生改革,确保推免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规范招生管理全过程,充分保障招生选拔的科学、公平与公开,切实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我院2019年接收免试研究生的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管理

1.为积极稳妥地做好今年我院推荐免试生的接收工作,学院经研究决定成立生工食品学院2019年推免生复试和接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刘东红

副组长:费兰兰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王晓燕  王剑平  冯凤琴  冯水娟  朱松明

何  勇  陈启和  泮进明  徐惠荣

联系人:卢黄娉

联系电话:0571-88982192

2.以一级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和农业工程学科)为单位分别组成两个复试专家小组,每小组不少于5位评审专家(其中具有本专业教授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系)的教师担任。同一学科的复试小组面试方式、复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均保证统一。

二、申请条件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所接收的学生均须获得母校推荐资格,对未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所进行的预录取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

考生报考我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全国重点院校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同学还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原则上CET6≥480分),或TOEFL(总分80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6.0及以上)或新GRE230分及以上。

三、复试

1.复试对象

获得母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已在浙大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申请并经我院同意复试者。

2.复试要求

各学科在复试中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即重点突出考核申请者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全面深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以面试为主。

四、工作进程安排

1.9月10日之前,外校申请复试者登录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233&object_id=115150)

详见生工食品学院招生网:

(http://www.caefs.zju.edu.cn/chinese/redir.php?catalog_id=1468)

2.9月11-15日,审核外校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各学科确定外校申请者复试名单。学院确定各学科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小组成员等,并通过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发布复试通知。

3.9月18-19日,完成校内推免生的复试接收工作。

4.9月20日左右,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注册、网上支付功能开通。

5.9月19日-20日,完成校外推免生的复试接收工作(具体以我院网上招生通知为准)。

6.9月28日,推免生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网上支付报名费、填报报考志愿。(根据复试情况及时发出待录取通知,最后录取结果以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点击确认“待录取”为准)。

7.10月25日前,学院将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处。

8.10月30日前,研究生招生处将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送“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9.11月初,学校研究生招生处网上公开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五、其他

1.申请考生在复试时需携带以下纸质材料: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总评成绩排名证明、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英语水平证明、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

2.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 “专家推荐书”。

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4.推免生的最后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学院(系)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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