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近日对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包含推免和统考生)进行体检和政审工作。
政审: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自行下载政审表,由原单位填写加盖党组织公章后寄回。弄虚作假者视为政审不合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请到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做“入学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以上材料请于4月15日前邮寄至我院研究生科。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组团D453(生工食品学院研究生科)收,联系人:程老师,0571-88982192。(请采用EMS或顺丰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