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甬政发[2010]21号)、《关于2015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甬科社〔2015〕1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参与完成拟推荐2015年度宁波市科技进步奖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公示期内请电话或书面向浙江大学生工食品学院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生工食品学院 联系人:唐月明
联系电话:0571-88982554 邮政编码:3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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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公示内容
浙江大学生工食品学院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