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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基金申请中一些问题的说明

编辑:ymtang 时间:2015年03月05日 访问次数:287

  各位老师,大家好: 
2015年国家基金申报即将截止,对基金申请过程中的一些共性问题校科研院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截止时间:
我校所有项目的截止时间为3月9日0点,也即为3月8日晚12点。因此本周末为申请书电子版的最终截止时间,过后系统将关闭。因此,请各位申请人尽快将申请书相关材料上传。
所有申请书,只要申请人正式提交后,就可以打印上交,无需等学校审核。
二、关于附件:
五篇代表性论文根据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所有学部的所有项目均需提供提供5篇(创新研究群体为10篇)以内代表性论著扫描文件或PDF上传至申请书电子版的“附件”一栏中,请大家注意审核。(如果专著篇幅过大,可以只提供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但不同学部有不同要求,例如;医学部的面上和青年附首页或全文均可,仅附申请人的代表作,但重点项目需附全文(限申请人);除生命学部外,在打印的纸质文件后不需要附5篇代表性论文,但生命学部的重点项目,“(包括按立项领域申请和非领域申请),要求在提交的纸质申请书后附5篇申请人本人近五年发表的与本次申请内容相关的代表性论文的论文首页。”
另外,再次强调,撰写提纲中规定,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附在纸质申请书后: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的导师同意函、在站博士后申请人的依托单位承诺函、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推荐函的扫描文件、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与申请项目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
三、关于预算编制:
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请见附件),说明预算依据。
四、与合作单位的申报协议
经学校与国家基金委确认,不要求一定要与合作单位在申请阶段签订协议,也即自愿签订,国家基金委没有硬性要求。但是如果有合作单位,要在项目资金预算表及说明书中,说明与合作单位的经费分配比例等问题即可。
五、关于外国青年学者合作基金:
这类项目是在寒假期间公布的申请通告,但是仍然与其他大批项目的截止时间相同,即截止时间为3月9日,请大家及时通知申请人提前准备材料,需提前签订协议等。具体参见通知。
六、关于国际合作项目的协议问题
1、重点国际合作项目:需国际合作双方科学家签订协议,即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或电子签名)即可,不需单位盖章。
2、海外港澳学者合作基金:外方科学家为项目申请人,需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书内容应当包括:合作研究的项目名称以及研究方向、预期目标等,依托单位承诺提供合作研究项目实施所必需的主要实验设备以及人力、物力等条件;合作协议需盖学校公章,我校教师为乙方的联系人需签字;
3、外国青年学者合作基金:所在学院应与申请人签订协议书。协议书甲方为申请人,乙方为浙江大学,乙方联系人为国内合作者。此类项目合同较为特别,国家基金委为充分保障外国青年学者的在国内的生活,今年要求需先由院系盖公章,院系负责人签字(不能盖章);然后科研院开用印单,盖学校公章和法人章。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研究的课题名称以及预期目标;(二)单位提供申请人项目实施期间的生活待遇以及所必需的工作条件;(三)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单位指定国内合作者为联系人,负责向申请人提供政策咨询,协助基金项目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以上协议,均需在提交以前签订完毕,并扫描上传至申请书电子版的附件中,并将原件附在纸质申请书后一并上交。
 
附 件:
   1、2015年各类项目撰写提纲及经费预算文件等材料
   2、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